发布时间:2025-02-01 04:40:01
112220时许,南京交警高速五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,机场高速北向南8公里处发生一起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。
后车驾驶人王某表示,他行驶至机场高速北向南8公里处时,前方一辆红色小车突然刹车,他避让不及撞了上去。红车驾驶人朱某告诉交警,虽然他在29就考取了C1驾驶证,但平时不怎么开车,属于“本本族”。事发时,朱某准备打方向,慌乱中踩了一脚刹车,而王某在行驶过程中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,来不及制动反应引发了该起追尾事故。
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依法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,朱某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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